上海通信管理局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材料电子件上传功能上线部署总体安排

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材料电子件上传功能上线部署总体安排        为满足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材料管理的需要,工信部电管局于2011年4月下发了《ICP/IP地址/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企业系统接口规范》(工信电管函〔2011〕219号),要求各接入服务商依据接口规范,组织开展本单位备案管理系统接口升级工作;各通信管理局组织、指导和督促属地接入服务商完成备案管理系统接口升级工作。    目前部、省系统的开发建设准备工作已经完成,并已于2012年12月9日完成业务试点测试。重点工作    (一)省局系统接入互联网带宽扩容。各通信管理局督促指导各地相关基础电信企业按照以下表格要求落实将省局系统接入互联网的带宽进行扩容,北京、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北、广东、四川、安徽、湖南、陕西、重庆16个省份需将省局系统接入互联网带宽扩容至20M,其它地方扩容至10M。此项工作需在2013年2月8日前完成。            序号 省份 省局系统互联网接入带宽 扩容后省局系统互联网接入带宽1 北京 4M 20M2 天津 4M 10M3 河北 4M 20M4 山西 4M 10M5 内蒙古 4M 10M6 辽宁 4M 20M7 吉林 4M 10M8 黑龙江 4M 10M9 上海 4M 20M10 江苏 4M 20M11 浙江 4M 20M12 安徽 4M 20M13 福建 4M 20M14 江西 4M 10M15 山东 4M 20M16 河南 4M 20M17 湖北 4M 20M18 湖南 4M 20M19 广东 4M 20M20 广西 4M 10M21 海南 4M 10M22 重庆 4M 20M23 四川 4M 20M24 贵州 4M 10M25 云南 4M 10M26 西藏 4M 10M27 陕西 4M 20M28 甘肃 4M 10M29 青海 4M 10M30 宁夏 4M 10M31 新疆 4M 10M        (二)企业系统联调测试(2013年3月31日前)    1. 联调测试流程。接入服务商向所在省通信管理局提出联调测试申请;各通信管理局对企业申请进行审核,并登陆联调测试管理系统(系统访问地址通过QQ群下发)提交审核通过可开展联调测试的企业名单,天津市国瑞数码安全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瑞公司”)对审核通过的企业提供联调测试服务。全国联调测试工作需在3月底前完成。    2.联调测试技术支持。国瑞公司开发完成联调测试管理系统并提供联调测试企业系统接口。此项工作需在2013年2月底前完成。    3.联调测试问题咨询解答。国家计算机网络应急技术处理协调中心、中国互联网协会备案中心、国瑞公司,通过开通咨询电话(010-82990835-8001、13810927934)、QQ(545214039)等方式解答相关接口咨询问题。    (三)真实性核验材料上传功能启用    1.部、省、企业系统接口正式升级上线。协调中心对部、省系统进行升级,接入服务商对企业系统进行升级,拟于2013年4月份完成。我局将视企业系统联调测试情况,确定具体升级上线时间。    2.组织业务培训。我局将视企业系统联调测试工作进展情况,适时组织重点接入服务商进行系统业务、功能使用培训。工作要求    (一)明确工作职责    1.部电信管理局负责系统升级工作总体组织、指导、协调,对发现的重大问题予以决策,监督工作开展进度,保证各单位认真履行各自职责,顺利完成备案系统升级。    2.各省通信管理局负责监督指导属地接入服务商网站备案系统升级工作,及时了解并指导解决接入服务商在建设企业系统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做好省局备案系统的功能测试工作,及时反馈存在的问题。    3.国家计算机网络应急技术处理协调中心负责部、省备案管理系统的升级建设工作,协助做好对企业系统升级的技术指导,保证备案系统升级功能顺利上线。    4.国家互联网备案管理支撑中心负责协助部电信管理局组织开展系统功能测试,承担部级系统功能测试工作,按时收集、上报部、省级系统问题;协助各单位解决疑难问题,及时将重要或普遍性问题报我局。    5.国瑞公司负责搭建联调测试环境、确定联调测试内容、提供系统联调测试管理系统,完成好企业侧系统接口联调测试及技术咨询等工作。    6.各接入服务商要按照《关于印发<ICPIP地址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企业系统接口规范>的通知》(工信电管函[2011]219号)文件要求,完成企业系统开发、功能自测、系统联调和上线。    (二)指定负责人    各单位应充分认识到系统升级工作的重要性,明确工作负责人,加强人力物力保障。    请各通信管理局高度重视企业网站备案系统建设的督促指导工作,确保接入服务商企业系统按期完成升级。加强对企业系统升级的监督和管理,明确接入服务商的法定代表人应作为本企业系统建设的第一责任人。    (三)建立联系协调机制    部电信管理局将对各省督促指导企业系统升级的情况实行例会检查制度,定期了解各省督办企业系统升级的情况,对遇到的问题及时协调解决。    请各省通信管理局将本单位负责升级联调工作联系人名单及联系电话报我局,并建立面向本省接入服务单位的沟通协调机制,要求属地各接入服务商上报系统建设的责任人和联系人。建立日常检查、沟通协调制度,掌握企业工作开展情况,并对系统升级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协调解决。                                      附件: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材料电子件上传功能上线部署总体安排工作时间进度表序号 重点工作 责任单位 完成时间1 省局系统接入互联网带宽扩容 通信管理局、协调中心 2013年2月8日前2 接入服务商申请联调测试 通信管理局、接入服务商、国瑞公司 2013年2月28日前3 联调测试 接入服务商、国瑞公司 2013年3月31日前4 正式上线 部电信管理局,协调中心 2013年4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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