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域名备案,关于域名备案需要证件的说明

为了规范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促进互联网信息服务健康有序的发展,根据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部等相关部门公布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及《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中国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令第33号)等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司再次重申坚决执行“先备案后接入”原则。  对于未履行网站备案手续或提供虚假备案信息的网站主办者,根据《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信息产业部令第33号)第二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第五条的规定:未履行备案手续提供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的,由住所所在地省通信管理局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关闭网站。超出备案的项目提供服务的,由住所所在地省通信管理局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关闭网站并注销备案; 第二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第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填报虚假备案信息的,由住所所在地省通信管理局关闭网站并注销备案。     现在对于网站域名的备案要求十分严格,我公司接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只要您拥有顶级域名,都需要提供1、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组织机构代码证 3、公司负责人的身份证号码 4、负责人手机号码。就算之前备案通过了,也同样需要把资料补充完整,如果您之前没有给我公司提供过以上资料那么近期我公司会有相关客服人员与您取得联系。为了不耽误您的网站正常使用希望您能够配合我们的工作,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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