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工信部宣布9月1日起实施“史上最严手机实名制”规定以来,如何将政策落地施行一直备受关注。对已经在网的老客户,有运营商还发出了限期拒不实名就“半停机”处理的通知。昨日,广东省法制办网站发出《关于落实电信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制度的决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决定》),对推进手机实名制做出了细致规定。该征求意见稿公示期至9月30日,公示结束后将上报省政府。《决定》明确,电信业务经营者为电信用户办理固定电话、移动电话、互联网宽带、无线上网卡的装机、移机、开户、过户以及补换卡、修改密码、订购或者更改资费套餐等电信业务手续,应当要求电信用户出示有效证件,查验并登记或者补登记电信用户的真实身份信息。 委托他人办理个人电信业务手续的,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要求受委托人同时出示本人和委托人的有效证件,查验并登记委托人和受委托人的真实身份信息。若发现在网电信用户冒用他人证件,使用伪造、变造证件或者信息登记的,应当及时停止其电信服务并报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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