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议:APP开发不需备案 但要求实名

工信部电信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就“APP备案”一事表示,根据我国《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92号,2000年发布)的规定,“国家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许可制度;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备案制度。未取得许可或者未履行备案手续的,不得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移动应用商店如在我国境内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则应按292号令的要求,办理相应许可或备案手续。”上述负责人表示:“我们鼓励各方在符合上述规定的前提下,积极参与移动互联网应用的研发和创新,共同推动我国移动互联网市场的繁荣和发展。“据悉,工信部为维护用户个人信息安全和合法权益,保障网络与信息安全,正制订关于加强移动智能终端进网管理的相关规定,拟对移动智能终端安全能力和预置应用软件提出管理要求。今年6月,工信部出台《关于加强移动智能终端进网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明确要求,手机企业不得预置或者以其他方式提供擅自收集、修改用户个人信息或者可能造成流量耗费、费用损失、信息泄露等问题的APP。工信部电信经济专家委员会秘书长陈金桥在接受《IT时报》采访时透露,工信部正在建立一个长效的评估体系,对智能手机应用程序、内置软件进行评估和抽查,而且相关的国家实验室和研究院都参与到其中。其次是要将第三方平台纳入管理,成立要备案,运行要监管。而且平台本身的运营也要有所要求,尤其对个人应用开发者要纳入管理体系,如做实名认证等。据悉,除了以上的技术监控外,以后还将完善备案——审核——监督——抽查等各种手段,将整个平台纳入到整体、规范的管理体系之中,同时服务提供商和内容提供商也要加大自我清查,整治恶意APP暗扣费等现象。目前对智能手机平台的监管还处于短期的运动式管理阶段,相当原始,处罚力度也不够大。而且国内也没有出台相应的配套法律。现状:安卓应用乱象丛生金山手机安全中心对国内安卓市场的一则研究数据表明,恶意广告是成为安卓手机安全的首要威胁: 94.71%的安卓手机用户有广告软件,平均每部手机上存在11.68款含广告的软件,63%的用户手机里存在至少一款恶意广告。恶意广告的危害集中体现为影响手机操作体验、耗费流量、窃取隐私。据统计,平均每个安卓用户每天被恶意广告骚扰8.4次(包括通知栏和无法关闭的内置广告),这个频率已高达垃圾短信的4倍。而且,用户不仅要忍受恶意广告的频繁骚扰,还得为广告下载的流量买单。据业内人士透露,一个恶意广告插件每更新一次需要消耗平均45KB的流量,而更新的频率从2小时一次到10分钟一次不等。金山手机安全中心在分析广告插件代码后,得出如下数据:有73%的恶意广告会试图获取用户地理位置信息;47%的恶意广告试图获取用户手机号;20%的恶意广告试图获取手机中所安装软件的列表。陈金桥透露,国内以安卓平台为主的智能手机市场监管还相当不完善,而且问题也日益严峻,“依附在智能手机平台的黑色产业链比较严重,而且链条上的协作分工也日益密切。这些病毒、暗扣都盯准了主流手机平台,越是热门,越容易中招。”专家:勿过度解读对于监管措施的出台,多位业内专家认为对开发者造成的影响不会很大。“要注意,这是备案制而不是审批制,不要把备案误读成审批。”电信专家、飞象网CEO项立刚表示,苹果对商店的APP进行审批的团队有上百人,需要很高的人力成本,从目前的情况看,工信部没有能力、也不可能对APP进行逐个审批。IT法律专家赵占领透露,工信部主要要对提供APP的第三方平台要实行备案制,对APP应用实行实名制。“APP实名制,即使不做强制要求,平台方为了规避自身法律风险,实际上大多已经在实行实名审核了。”在赵占领看来,备案制属于准入控制,虽不能单纯依靠该机制解决APP中存在的违规问题,却可以把大大小小的APP应用平台纳入监管的范围,通过强化APP应用平台的管理职责来解决应用平台疏于审核、管理的问题,进而起到间接规范APP应用的作用。“对数以十万、百万计的APP应用而言,备案制显然难以操作,也非政府监管的初衷,广大应用开发者对此多有误读。”赵占领表示,实名制意在强化应用开发者的自律意识,也便于消费者维权及政府监管时进行身份确认。目前,为了规避自身法律和政策风险,多数应用平台已经加强对APP应用的审核,其中最基本的措施就是对应用开发者的身份认证,要求企业开发者提供营业执照、个人开发者提供身份证信息。“可以说,APP应用的实名制是市场选择的结果。”赵占领说。不过即便如此,Android平台商仍然对实施细节的不确定性表示担忧。国内最大的安卓平台之一网龙CEO胡泽民对新浪科技表示,移动互联网产业刚刚起步正在成长,今年资本市场的冷清已经对产业造成一定的影响,希望有关政策能够对有利于整个产业的发展,在监管的同时扶持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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