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地方开始实行工信部网站备案和公安备案平行实行,比如听北京的朋友说那边必须进行公安备案,因此很多地方的站长也想把自己的网站进行公安备案,当然有这些想法的朋友大家都是遵纪守法的。下面我这里就分享一下来自长沙市公安局网技支队提供给我们的公安备案流程及其中需要我们提供的材料: 单位网站备案流程 请将下列材料备齐,到长沙市雨花区城南中路189号市公安局网技支队1号楼1楼大厅进行网站备案。 备案所需材料: 1、《网站备案表》一份(加盖公章);见附件1。 2、组织机构代码证(加盖公章)。 3、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安全责任状(加盖公章);见附件2。 5、互联网使用单位备案表(加盖公章);见附件3 6、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参加培训人员身份证(2人以上)。如非法人亲自办理,还需办理备案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须授权书)。 7、工信部ICP备案许可证明(加盖公章); ①进入http://www.miitbeian.gov.cn/publish/query/indexFirst.action,如下图,点击备案信息查询, image001 ②在打开页面的网站域名栏里输入你网站的域名,并输入验证码,点击提交 image003 ③进入到如下页面,点击“详细” image005 ④点击“详细”后,输入验证码进入到如下页面: image007 ⑤将此页面截图,打印并加盖公章,即为网站的工信部ICP备案许可证明 拥有5台以上联网计算机(含5台)的单位,或网站上提供有BBS、论坛、留言本、聊天室等交互式栏目的单位还必须提供以下资料: 1、单位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组织成员名单(包括本单位主管领导、两名计算机安全员,含联系方式); 2、计算机安全员证书复印件; 3、单位网络拓扑图(标明内部IP使用情况); 4、提供已经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落实安全技术措施的证明; 5、从事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等互联网信息服务,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规定须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在申请备案时请出示有关主管部门的同意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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