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四川管局备案信息部分审核细则

1.通信地址要详细,明确能够找到该网站主办者。(若无具体门牌号,请在备案信息中备注说明“该地址已为最详,能通过该地址到网站主办者”) 2.证件地址要详细,按照网站主办者证件上的注册地址填写。(若无具体门牌号,请在备案信息中备注说明“该地址按照证件上注册地址填写,已为最详”) 3.WAP、即时通信、网络广告、搜索引擎、网络游戏、电子邮箱、有偿信息、短信彩信服务为经营性质,需在当地管局办理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后报备以上网站。非经营性主办者请勿随意报备。(增值业务许可证,即ICP证,最低要求注册资金100万,只有满足此要求才有可能达到基本服务质量,保障用户的利益。) 4.综合门户为企业性质,请网站主办者以企业名义报备。个人只能报备个人性质网站。 5.博客、BBS为电子公告,目前管局没有得到上级主管部门明确文件,暂不受理,请勿随意选择以上服务内容。 6.网站名称:不能为英文、姓名、数字、三个字以下。 网站主办者为个人的,不能开办“国字号”和“行政区域规划地理名称”命名的网站,如“中国XX网”或 “四川XX网”。网站主办者为企业的,不能开办“国字号”命名的网站,如“中国XX网”。且报备的公司名称不能超范围,如公司营业执照上的公司名称为“成都XX网”请勿报备“四川XX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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