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两个多月,个人申请“.cn”域名的“解禁令”终于露面了,目前有大量资源还没有开发注册。但是从未想过工信部出台的个人网站备案新规会是这样的。根据新规,个人是网站的合格主办者,接入服务单位需要在备案现场采集并留存网站负责人彩色正面免冠照(电子照片规格:800×600像素)。并由“备案中心统一制作、提供带有标识的幕布作为拍照背景,照片应显示拍照时间和背景标识”。 根据新规,对于所提交的备案信息,各地通信管理局将在2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合格的将下发备案号、接入单位实施网站接入。同时,接入单位应保证网站主办者的信息不泄露,承担对网站主办者提交材料的信息安全保密管理责任。这信息保密问题让人担忧,已经有不少个人站长对此谈了看法。在我看来,通知要求的“接入服务单位备案人员利用公 安、质检、工商等相关部门提供的居民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工商营业执照等信息源,核验网站主办者提供证件原件的真实性。同时通过网站负责人身份证原件核验身份证与当事人是否一致。核验无误,留存身份证明和单位有效证件复印件。”商业企业谋求的是利益,所以根本无法保证公民信息不被泄露和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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