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品鉴定这个事儿快速备案网站快速备案,“症结”不是你想像的那样,所有民间交易中涉及“藏品鉴定”的部分,最难以解决的是“谁说了算”的难题,而不是你认为的“收费标准高低”备案中心。备案中心,文物古艺术品鉴定备案发证,多少一件大家能接受公益收工本费如何也就是说,目前境内广义概念的“收藏品鉴定”,尚没有权威“行之于天下而皆准”的部门来针对民间的收藏鉴定去“说了算”。当然,这种“说了算”我指的肯定是类似于国家技术监督局出具的那种“具有法律认可意义”的鉴定证书。除此之外的任何有关收藏品鉴定的做法,只要没站在立法的角度给予保护,其鉴定结果都是不能在社会上(市场上)通行起来的。因此,窃以为,如果一定要给民间的收藏品交易“来个合法的身份证”,其做法一定要实现这样的2步走。1】国家在鉴定机构的准入方面提供法律基础支持不管是通过完善法律赋予各级技术监督部门来接受这项任务也好,还是单独设立“鉴定准入机制”,来对社会公开允许“成立鉴定机构”也好,一定要在法律的保护基础上,“给鉴定者一个法定的身份”,才会从真正意义上搭建“收藏品鉴定”这个台。2】深入细致给民间收藏品一个“量化鉴别法定标准”类似于工业品的“通用国内、国际化标准”的系统,这点不做到,收藏品的鉴定永远无法从根本上解决纠纷的问题。然而,这个标准太难实现了!举个简单的例子:一个景德镇现在生产的瓷器,很容易可以从“形、质、料、色、功用”等角度给出一系列完整的“产品标准”,以后凡产品流通过程中遇到此类(质量)纠纷的,一律参照此标准去对比鉴别即可。然而,比如刘益谦先生买的鸡缸杯,你用什么标准去“给他量化”地作出包含但不仅限于上述参数以及文物、文化、艺术、存世量价值等等这些方面的判断呢?所以,这个系统性问题,目前对于民间交易来说,还没有一个系统全面的妥善解决办法。普通藏民如有涉及,只能在自己的承受范围内“自行承担风险”。3】当下的鉴定市场状况当前的鉴定市场(民间交易鉴定),说乱象的也有,说自己正规的也有,总而言之是五花八门。从官方的角度来说,只有涉及文物或者馆藏的那些藏品,才会由“官方机构自行掌握鉴定标准”,去参与到具体的某一次鉴定行为中。而在民间的交易鉴定问题上,只有出现“法律纠纷解决”问题的时候,才会去具体针对当次的“纠纷”,由接受案件的国家法律部门“针对性作出鉴定纠纷解决方案”。也就是说,民间的收藏品交易纠纷,都是“一事一议”。4】部分收藏品类别出现“共识度”较高的鉴定机构比如玉石珠宝类别,当前已经出现了“共识度”较高的一些鉴定机构。相对来说,这类收藏品的鉴定还是有不少价值部分“可以用科学的手段”识别出来,如珠宝的成分、成色、重量等等,对于其价值影响巨大的部分。这些已经可以用科学的方法去识别了,那么,在此方面有力量和经验的机构,便已经担负起一些“鉴定”的职能。但是,对于“艺术价值、人文价值、时间价值”等等,类似这些“精神文化估价”的构成,实在是太难设定标准了。因此,你喜欢哪一盘“收藏的菜”,一定要在自己了解足够深入之后,才可以涉足到“更深的水里”,否则,太容易“湿身”啦!总结概括来说,现在普通流通领域里面的收藏品鉴定问题,本质上不在于价格多少方面。更为关键的是要解决“谁说了算”的问题。而这个问题最终的解决办法,目前我能想到的,除了上述 从立法的角度出发之外,还真是没有相处哪一个系统性的方案哦。如一定要给这个价格说个数,在前述法律意义上“谁说了算”的问题可以解决之后,那么,这个鉴定费一定是很低的,如不涉及高端仪器的使用费部分,如近现代艺术品一类,鉴定费也就只是工本费,肯定是会在百元以内。还没拿到房产证之前就已经在不动产登记中心备案了!!!(1)房产交易备案以网签合同备案时间为准,而不是等拿到房产证后才去备案。开发商在出售房产(住宅,soho,loft,写字楼,商铺,店面)时,与购房者签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开发商在合同签定后一般在一个月内到当地产的不等产登记和交易中心,登记备案。(2)房产证的办证时间。一般为开发商交房后,一年或两年内办理,登记备案时间是早已经完成了的,只是业主拿到房产证的时间比较靠后而已,同时办理房产证的时间在买卖合同中也有明确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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