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真假假:开办网站要到公安局备案

根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十二条之规定:互联单位、接入单位、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包括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联网的单位和所属的分支机构),应当自网络正式连通之日起30日内,到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指定的受理机关办理备案手续。网站在全国公安机关互联网站安全服务平台进行注册备案后再在服务平台上进行认领,在平台上下载备案图标和备案编号,并将图标和备案编号张贴在网站首页下方显著位置。以后,网站备案信息可以在该平台上查询,作为公司信用代码体系中的一部分。此外,以前有备案的也需到该平台进行备案,国内部分IDC服务商已经要求入网单位需在一周内至公安机关互联网站安全服务平台进行注册备案,若接到通知后30天内仍未在平台进行注册备案,将被面临暂停、关闭网站风险。此前有备案的亦需到公安部平台进行备案 。   永定区302家网站(政府网站,企业网站,个人网站)负责人应当于3月12日前负责将接入本网络的接入单位和用户情况报永定分局网监大队备案,并及时报告本网络中接入单位和用户的变更情况, 规定时间内未在平台进行注册备案的将按规定处罚 。   附:   1: 张家界市公安局永定分局网监大队网站备案   2:全国公安机关互联网站安全服务平台备案需要什么?   1)网站运营负责人也就是站长的身份证正面扫描件,反面扫描件及手握身份证扫描件;   2)需要网站主机商的地址与公司名称;   3) 需要域名注册商的地址与公司名称;   4)提供网站域名证书扫描件(可以在域名注册商那里下载);   3:哪些单位需要办理互联网备案手续?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1997年12月11日国务院批准,1997年12月30日公安部发布)   第十一条:用户在接入单位办理入网手续时,应当填写用户备案表。备案表由公安部监制。   第十二条:互联单位、接入单位、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包括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联网的单位和所属的分支机构),应当自网络正式连通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指定的受理机关办理备案手续。   前款所列单位应当负责将接入本网络的接入单位和用户情况报当地公安机关备案,并及时报告本网络中接入单位和用户的变更情况。   第十四条:涉及国家事务、经济建设、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等重要领域的单位办理备案手续时,应出具其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证明。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凡是接入互联网的单位:包括互联网接入服务单位(ISP)、互联网数据中心(IDC)、互联网信息服务单位(ICP)和国际联网使用单位,都需要到公安机关办理备案手续。   4:如果应该履行备案程序而不履行有什么法律后果?   根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33号)的 第二十三条规定“ 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不履行备案职责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或者停机整顿不超过六个月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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