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行政审批管理局昨天发布通告,为进一步做好我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扩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从2月3日起,市、区两级行政服务中心及分中心、镇(街)便民服务中心办事窗口暂停现场受理业务,实施“不见面审批”,业务“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邮寄办”。 办理过程中,如需要咨询、辅导等服务,请拨打各审批服务部门窗口公布的电话。各办理事项清单、办理方式及e政务自助机网点分布,请登录“厦门审批服务”微信公众号或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门户网站(http://as.xm.gov.cn/zwgk/gzdt/202001/t20200130_2419219.htm)查阅。交通管理 车驾管业务网上办理 驾驶证换领证可延后 昨日,记者从我市交警部门了解到,即日起,暂停全市公安交通管理窗口现场服务,有关车驾管业务实施“不见面审批”,推行网上办理。车主可通过福建公安交通综合应用服务平台(https://fj.122.gov.cn)、“交管12123”APP、“福建交通罚没”APP等自助业务平台进行办理。 车管所、各辖区交警大队暂停现场办理机动车登记、非机动车登记、机动车驾驶证管理业务和处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对不能按期参加机动车驾驶证考试、换证、审验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业务的,允许延后办理。对已经预约办理相关业务的,将统一取消预约。其中,取消预约机动车驾驶证考试的,不计入考试次数,不影响下次预约排序时间。出入境管理 暂停办证大厅窗口服务 需紧急办证领证可预约 昨日,记者从厦门出入境管理支队了解到,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暂停厦门出入境管理局镇海路和五缘湾出入境办证大厅窗口现场服务,具体开放时间另行通知。在此期间如遇特殊紧急事由,确需紧急申请办证或领取证件,可致电咨询预约,将开辟绿色通道予以个案处理。镇海路办证大厅(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0592-2262203;五缘湾办证大厅(市公安局五缘湾办证中心):0592-2262815 婚姻登记 今起暂停现场办理 遇特殊事由可预约 市民政局发布通告,今天起,暂停全市婚姻登记现场办理工作。市民可于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拨打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处电话咨询,具体恢复办理时间视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在此期间,如遇特殊事由,确需紧急申请办理的,请致电咨询并预约,各级婚姻登记处酌情予以个案处理。 社保业务 暂停大厅现场服务 通过四种方式办理 昨日,厦门市社会保险中心发布通告,从今日起,将暂停大厅现场服务,通过网上办理、掌上办理、自助办理、邮寄办理和延期办理等方式,实行“不见面办理”。 市民可登录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xm.gov.cn/)、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厦门分厅网站(http://zwfw.fujian.gov.cn/),或通过“厦门人社个人服务”微信公众号、“i厦门”微信公众号、“i厦门”APP、“闽政通”APP等方式咨询、办理社保业务。此外,市民还可通过“12333”热线、自助机、e政务等自助方式咨询、办理社保业务。通过邮寄材料的方式办理业务,邮寄前请先电话咨询各业务邮寄收件人,并留下联系方式和地址。 疫情防控期间,各社会保险中心将适当放宽业务办理时限,符合待遇申领条件的可延期办理。其他无时限要求的业务,建议延期至疫情结束后办理。延期办理不影响个人权益。办理说明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疫情防控期间达到法定退休条件的,可在疫情结束后的三个月内前往窗口申办退休手续,经审批后按规定予以补发养老金。 在网上办理退休手续,需提供纸质材料确认退休资格或增加视同年限的,按照网站提示邮寄补充材料。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因疫情影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申领的,可在疫情结束后的三个月内申领,经审批后按规定予以补发。 ●工伤保险 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经认定为工伤的,可根据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优先处理工伤保险待遇申请,并按照告知承诺制要求精减除申请表和病历、发票以外的其他证明材料,工伤保险待遇核定工作自受理后两日内完成。 对于工伤保险定期待遇领取人员未按期办理资格认证的,不暂停待遇发放;已经暂停的,采取电话核实、视频认证等多种手段逐步恢复发放。(厦门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王绍亮 吴笛 吕嘉捷 谢雨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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