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2月25日汕头要闻)

2022年2月25日 星期五【代表建议交办!全力推动代表“有用之言”转化为“有益之策”】24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联合召开代表建议交办工作会议,向各承办单位统一交办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建议,研究部署今年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项天保,市委常委、副市长许宏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辉、李绿岸、陈伟波、林曼出席会议。【潮州市委宣传部到我市调研媒体融合改革工作】24日上午,潮州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刘星带队到我市调研交流媒体融合、融媒体项目发展情况。【@汕头市民:3月1日起,社保、医保业务办理分开】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明确,2022年3月1日起,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相关业务向社保部门申请,医疗、生育保险业务向医保部门申请。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相关业务政策,市民应进入市人社局、市社保局官方网站查询,动态资讯应关注“汕头社保”微信订阅号,网上业务应进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平台”办理,或登录“粤省事”小程序在“热门服务”里点“社保”一栏进入办理。医疗、生育保险相关业务政策,市民应进入市医保局官方网站查询,动态资讯应关注“汕头医保”微信订阅号。值得注意的是,汕头社保局生育保险单位和个人网上办事大厅将于2022年2月26日起关停。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温馨提醒,社保、医保窗口、电话分开设立,市民办理医保业务请不要走错门。社保窗口保持不变医保窗口请看这【从“有名”向“有实”转变!我市拟立法促进河长制规范化制度化】为完善河长制组织体系,促进河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一步强化汕头经济特区河长履职尽责,推动河长制从“有名”向“有实”转变,总结、固化河长制实施过程中的有益经验,促使汕头经济特区河长制进一步规范化和制度化,我市拟制定出台《汕头经济特区实施河长制规定》。【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全家可用!我市这个通知3月起实施~】为改进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使用管理,汕头市医疗保障局近日印发《关于做好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汕医保〔2022〕29号,以下简称《通知》),调整明确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使用范围并贯彻落实个人账户在家庭成员间的共济,实现个人账户的个人积累式保障模式向家庭成员共济保障模式的转变。本《通知》自2022年3月1日起实施。《通知》包括三方面的内容:一是明确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使用范围,实现家庭成员之间的个人账户共济保障。提出:我市职工综合医疗保险参保人(以下简称职工医保参保人)个人账户可用于支付参保人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下简称家庭成员)在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发生的应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也可用于家庭成员参加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费用,以及职工医保参保人本人退休时未达职工医保最低缴费年限的缴费费用。个人账户不得用于公共卫生费用、体育健身或养生保健消费等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的支出。二是明确个人账户共济使用时家庭成员身份的判别和关联方式,并提出逐步健全更便捷高效的判别关联机制的要求。三是明确强化个人账户使用管理,建立医保基金安全防控机制,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确保基金安全高效、合理使用。【三赛区开启冬奥向冬残奥转换工作】随着北京冬奥会的闭幕和北京冬残奥会的临近,北京、延庆和张家口三个赛区的三个冬奥(冬残奥)村、所有冬残奥项目竞赛场馆以及国家体育场“鸟巢”、奥林匹克公园公共区内等场馆由冬奥会向冬残奥会转换的各项工作已全面有序展开。【今年将大力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 形成多主体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良好态势】国务院新闻办公室2月24日举行新闻发布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表示,今年将继续推进住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扎实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最高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00万以上应追究刑责】据最高人民法院官方微信消息,2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其中规定,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二)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150人以上的;(三)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50万元以上或者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25万元以上,同时具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曾因非法集资受过刑事追究的;(二)二年内曾因非法集资受过行政处罚的;(三)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教育部公布2021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新增和撤销本科专业名单】据教育部网站消息,近日,教育部公布了2021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新增1961个专业点、撤销804个专业点,31种新专业列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月24日0时至24时,汕头市无新增确诊病例、无新增无症状感染者。】截至2月24日24时,汕头市累计报告新冠肺炎确诊病例26例,已全部治愈出院。境内病例:当日无新增病例,累计报告境内病例25例,已全部治愈出院。境外输入病例:当日无新增病例,累计报告境外输入病例1例,已治愈出院。无症状感染者:当日无新增病例。来源:汕头融媒集团汕小布:请帮小布转发这篇文章吧!公众号/新浪微博/南方+/今日头条@汕头政务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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