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游戏备案主要向两个政府部门申请,文化部和新闻出版总署!两个单位各司其职。网络游戏备案应当按要求在游戏运营的60个工作日内到文化部做游戏运营备案。除了这种备案以外,新闻出版总署也要求经营网络游戏的公司,每款产品需到新闻出版总署做一次互联网出版备案。对于进口网络游戏,国家法规禁止内容的进口网络游戏,一律禁止引进出版,并在总量上合理控制,做到有选择、有计划,宁缺毋滥。对可以引进的进口网络游戏同样和国产网络游戏都要遵守相关规定并按相关程序进行备案。文化部网络游戏备案申请材料:1、文化部网络游戏产品备案申报表;2、产品主题以及内容说明书;3、产品操作说明;4、产品样品(包括网络游戏软件客户端程序,以CD-ROM或DVD光盘为载体)三份,并提供登录账号及其相应密码,该账号应具备最高管理权限(或最高游戏级别);5、游戏中全部对白、旁白、描述性文字及游戏主题曲、插曲的歌词文本;6、申请单位的《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7、自行审核结果(含可能存在争议内容的相关说明)。新闻出版总署进行网络游戏备案材料:1、游戏介绍2、游戏脚本3、游戏屏蔽词库4、测试帐号及密码(5组)5、彩色游戏截图(需附图片说明)6、出版合同7、防沉迷系统8、出版社审读报告9、出版与网络监管协议10、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复印件1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12、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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