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文:website approve 網站存案是根據國傢法律法規需求網站的所有者向國傢有關部門請求的存案,主要有ICP存案和公安局存案。非經營性網站存案(Internet Content Provider Registration Record),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信息效勞互聯網站所需進行的存案掛號作業。2005年2月8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信息產業部部長王緒東簽發《非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效勞存案管理方法》,並於3月20日正式施行。該方法請求從事非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效勞的網站進行存案掛號,否則將予以關站、罰款等處理。為合作這一需求,信息產業部建立瞭一致的存案作業網站,承受契合方法規則的網站負責人的存案掛號。網站存案所需材料,企業網站存案需求預備:1份(營業執照)副本五顏六色掃描件或復印件;1份網站負責人的身份證五顏六色掃描件或復印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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