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备案信息虚假的网站注销备案的公示 经核查发现在我区备案网站中有一批备案信息虚假的网站,依据《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令33号)第二十三条及相关法规等有关规定,西藏通信管理局将对这批备案信息虚假的网站依法予以注销备案和关闭网站处理,现对这批网站相关信息(详见附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三十日,请这批网站主办者及互联网接入服务单位,及时更新不准确的备案信息。对公示期届满备案信息仍不准确的网站届时西藏自治区通信管理局将依法注销其网站备案,并予以关闭网站处理。 附件:备案信息虚假网站的相关信息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1、联系电话:0891-6329494 2、邮箱:[email protected] 西藏自治区通信管理局 2014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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