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备案注意事项:1.特别注意:在未备案成功之前,域名不能访问使用,否则管局会以此为由给予退回。2.身份证注册地非江苏省内的个人备案,需提供居住证扫描件和身份证拼在一起上传;备案时通信地址需与居住证上地址保持一致;3.管局要求个人名义备案时网站名称只能为:姓名+个人主页这样的形式(比如小明的个人主页);需填写网站介绍,大致描述网页今后开办的方向;4.江苏备案需提供域名证书(域名所有者要求与主办者一致,企业名义备案时所有者可以是单位名称/法人姓名/网站负责人姓名均可);5. 域名证书可单独上传,超过15个域名时请单独发送域名证书至邮箱[email protected],邮件内容请备注用户名和主办单位名称;6.变更备案核验单上需填所有域名(包括新添加和已备案成功的域名);7.江苏个体工商户,在企业征信系统http://gsxt.saic.gov.cn/ 能查询到的就企业名义备案,查不到的只能个人名义提交并做好备注;8.备案成功后网页内容需与备案主体相符,同时需要在网站首页正下方放置正确的备案号并链接至工信部备案网址:http://www.miitbeian.gov.cn/ ;若企业备案网站名称与公司名称不一致时,网页中建议添加版权所有,版权所有必须与主体单位信息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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