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网站负责人携带“主办单位有效证件原件”、“网站负责人有效证件原件”到核验点办理备案真实性核验。 注:单位需携带公章,或在备案系统的“常用文件下载”打印《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单》和《信息安全管理协议书》盖章后携带到核验点办理。 证件类型: 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个人:身份证(无此证可核验的证件为:户口簿、军官证、台胞证;非中国公民可核验的证件为:护照) 军队:军队代号证书 政府机关: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事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无此证可核验证件为:事业法人证书) 社会团体: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无此证可核验证件为:社团法人证书)2) 核验人员登录我司备案系统,核验备案信息与相关证件原件是否一致。注:代理核验点需向网站负责人提供登录备案系统的用户名和密码。3) 网站负责人填写《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单》中的“网站主办者基本信息”,签字盖单确认。4) 网站负责人阅读《信息安全管理协议书》,签字盖章确认。5) 核验人员现场采集网站负责人彩色正面免冠照。6) 核验点上传电子照片、身份证扫描件、营业执照扫描件、核验单扫描件至备案系统。(注:1.山东省要上传域名证书;2.北京市要上传北京备案登记表。)7) 我司备案专员在2个工作日内审核上传的真实性核验资料。资料合格则系统自动发送邮件通知各核验点尽快把核验单寄回我司总部,不合格则退回主办者重新办理。8) 我司在收到核验单等原件当天审核无误后在5个工作日内将备案信息提交到管局审核。9) 管局在收到核验单后的1-20个工作日内将审核备案信息。10) 管局审核通过,下发备案号。管局审核失败,退回我司,通知主办者重新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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