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工信部拟定的互联网服务行为规范对于互联网信息服务企业之间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以及互联网信息服务企业侵犯用户合法权益的行为,都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并在罚则中指出,违法公平竞争原则的企业,将被处10万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这是一个好消息,给广大网民们包括各网络传媒提供了强有力地支撑。而在此前,由于360与百度包括腾讯等发生不正当的竞争,相互之间开展了所谓的“博弈”,其结果最终受伤的是网民们,给众多网民上网造成了一定的麻烦,不是网页打不开,就是“卡住”了即程序死了—“死机”。对此,众多网友发出了强烈地呼吁,要求遏止这一不正当的竞争行为。网民们的呼吁,引起了国家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并且责令其停止恶意竞争,对违规互联网企业处以罚款。至此,网上的“博弈”才得以平息。 从互联网的发展态势看,网络已经于人们的日常工作和生活密不可分,人们利用网络这个平台越来越多,网络给人们带来了诸多的便利,应当说,人们从中可以得到宽慰与快乐。由于,互联网发展时间不长,其速度快,很多方面还需要不断完善、整合与提高,期间也给不法之徒和不正当竞争等提供了“空间”与“土壤”,致使发生了,恶意竞争和利用网络从事犯罪等活动,在一定程度上,给社会的安定埋下了隐患。网络本来方便人们工作和生活的,结果被不正当的竞争行为和少数不法分子的“恶作剧”,使得网络不干净,不纯洁。 工信部发布公示的《互联网信息服务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邀请社会各界提出修改意见,足以表明,运用法律手段,完善互联网,保证互联网健康发展和有效遏制互联网的恶意竞争的时机已经成熟。请社会各界提出修改意见,是集民智,聚民力,加强对互联网监督的一个重要举措,是保障互联网最有效的民主之见。请敲动你的键盘,提出您最宝贵的修改意见,保障、完善、丰富互联网健康发展,你我网友都有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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